渔业协会金鱼分会的会员种类: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。分会的会员即为协会的会员。
一、申请加入分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协会章程和本管理办法;
(二)有加入分会的意愿;
(三)在分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。
二、会员入会的程序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理事会闭会期间,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;
(四)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三、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分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分会的活动;
(三)获得分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要求分会协调、解决有关问题;
(六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四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执行分会的决议;
(二)维护分会的合法权益;
(三)完成分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五)向分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五、会员退会:
(一)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分会,并交回会员证;
(二)会员如果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分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六、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协会章程和本管理办法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七、会费标准:
会长:20000元/年
副会长:8000元/年
常务理事:3000元/年
理事:2000元/年
单位会员:500元/年
个人会员:100元/年
会员应于每年10月1日前按会费标准交纳当年会费。